.co.th:限依法設立登記於泰國之公司法人,或依法註冊之商標持有者申請。依下列身分,須提交如列證明文件。
1. 依法設立登記之泰國公司法人
(1) 申請之域名必須與公司名稱或縮寫一致,不可加字。
(2) 一公司法人僅得申請一域名。
(3) 須提交泰國政府核發之公司法人登記資料副本。
2. 依法設立登記之外國公司法人
(1) 申請之域名必須與公司名稱或縮寫一致,不可加字。
(2) 須提交公司法人其登記設立地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資料副本,並同時提交原文與英譯版本。
(3) 須於泰國擁有代理人公司,並提交代理公司之法人登記資料副本。
(4) 該公司法人須提交聲明書,內容聲明該泰國公司法人為其代理人、允許該泰國代理人公司使用其公司名稱申請域名。
3. 依法註冊之泰國商標
(1) 申請之域名必須與商標一致。
(2) 須提交泰國商標證書副本。
4. 依法註冊之外國(非泰國)商標
(1) 申請之域名必須與商標一致。
(2) 須提交商標證書副本,以及其原文與英譯版本。
(3) 須於泰國擁有代理人公司,並提交代理公司之法人登記資料副本。
(4) 該商標持有者須提交聲明書,內容聲明該泰國公司法人為其代理人、允許該泰國代理人公司使用其商標申請域名。
(5) 該商標持者的身分證明文件 (個人提供個人身分證件,公司提供公司證明文件)。
(6) 代表簽署公司註冊信的人的護照副本。
網路中文提供代理人服務,惟使用此代理人服務仍須提供商標,如第4點所述,服務費用詳見價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