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NN

2007/07/03 00:00:00Amielee

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WIPO 公佈的報告中顯示,2006年該單位接受的域名爭議案高達1,823件,比2005年增加15%,為2000年以來數量最多的一年。再者,域名與商標並不存在必然關係,商標擁有者並不保證能同時擁有相同域名。所以當商標、域名量年年遞增的情況下,爭議案件也相對增加,因此,我們可預見,爭議將為註冊者未來所要關心的重要課題之一。

雖然,域名爭議發生的機率越來越高,但是大部分的人對於箇中奧妙卻不甚解。在全球混雜的域名爭議中,由於受理機構的不同、側重的法律五花八門,加上語言隔閡,及對處理流程不了解情況下,當事人往往摸不著頭緒,尤其對抗大公司「域名反向掠奪」時,毫無招架之力,將域名拱手讓人,這種案例實在是不勝枚舉。

有鑑於此,網路中文將介紹域名爭議的類型、因應方法、以及注意事項,讓客戶能初步了解爭議的過程。

當域名發生糾紛時,其解決方式有兩種選擇,一是透過域名爭議處理方式,向爭議處理機構提出申訴,若對結果不甚滿意,再向法院提出訴訟。而另一種則是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中間不透過爭議處理機構。然而不論是哪種方式,法院都將是最終的裁決所。爭議成本低、時效高,因此大部分的人會選擇先採取爭議方式,來解決域名糾紛,但卻常礙於對規則不甚了解,而無所是從。所以,我們特別針對爭議部分先予概要說明。

首先,當事人須先留意下列三點,一:此域名是由哪個機構受理爭議?二:依循法律是什麼?以及三:最終管轄法院在那?為更進一步了解域名爭議的過程,我們將爭議分成依循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簡稱UDRP)與非UDRP兩大類。

WIPO於1998年4月向ICANN提出報告,制定 .com、.net、.org 註冊商正式採用的爭議制度。在這之後,中間經過DNSO (Domain Name Supporting Organization)、註冊商、以及ICANN董事會討論並修訂,UDRP架構便大致完成。目前,包括ICANN所有頂級域名及部分國家頂級域名,都遵守UDRP的規範。而1999年10月後,也陸續成立了不同的爭議處理機構,分別為WIPO、NAF (National Arbitration Forum) 、DeC (Disputes.org / eResolution consortium)、CPR(CPR Institute for Dispute Resolution) 、ADNCRC(Asian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Centre) 。1999年12月WIPO接受第一件爭議案件,UDRP也正式啟用。至於適用UDRP與非UDRP的域名,摘要分類如下: ․

依循UDRP

例如台灣.tw、中國.cn、俄羅斯ru等國家頂級域名。前面已介紹了兩種爭議處理的類型。未來,會根據每一類做細部的說明,做更周全的介紹,讓註冊者和企業都能了解爭議的實際狀況,遇到的問題,和最佳的解決方法。

註一:為聯合國的一個專業機構,其任務在於保護全世界智慧財產權,提供開放式線上檢索資料服務,提供各類智產權相關數據、相關法律查詢。

註二:提供全世界關於商業和一般爭議處理相關事務機構。

註三:為非營利性組織,為解決爭議、管理、決議相關事務。

註四: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韓國互聯網地址爭議解決委員會」聯合成立。
 

新聞來源:網路中文

新聞標題:越南域名高成長 企業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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