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ro
■ 概述
「.aero」網域名稱(Domain Name,以下簡稱域名),為ICANN定義之通用頂級網域(Generic Top-Level Domain,簡稱gTLD)一種,用來代表「航空」。目前實際營運管理機構為Societe Internationale de Telecommunications Aeronautique (SITA, Inc. USA)。
自2023 年11 月10 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源自以下國家和地區或與以下國家和地區相關的新申請或續用,包括白俄羅斯、古巴、伊朗、俄羅斯、敘利亞、北韓、委內瑞拉、以及烏克蘭有爭議的克里米牙領土,包含頓斯茨克、盧甘斯克、赫爾松、札波羅熱。
以下為現行規則與價格:
■ 申請資格
一、有資格限制,不須提交證明文件,惟日後須備管理局查證。
二、如日後需修改域名註冊人之資料,須提交與申請資料相符之證明文件,方能進行修改。
三、申請資料須正確,不得虛偽不實或偽造。
四、如日後發生域名相關爭議,或主張域名權利時,須提交申請資料之證明文件。
五、須遵守ICANN與管理局規定之域名註冊人權利與義務。
限下列從事航空航太之自然人、法人申請。申請之域名須為申請者之合法商業名稱,包含商業名稱之字母縮寫。須提交SITA核發之.aero ID與authkey,以資證明。
限以下身分者申請:
1. 高空作業。
2. 航空太空。
3. 航空貨運與物流公司。
4. 空中航行服務提供者。
5. 航空安全醫療與認證。
6. 航空運動與娛樂。
7. 航空公司與商業營運。
8. 機場。
9. 航空分銷系統。
10. 航空教育與研究。
11. 航空工業協會。
12. 航空媒體。
13. 航空專業人士。
14. 航空供應商與服務供應商。
15. 商用飛機營運商。
16. 民航當局。
申請.aero ID與authkey,詳見:https://information.aero/node/add/request-aero-id
■ 申請字元、多語系規則
一、開放語系:英文
二、語系字元限制
- 最多63個字。
- 英文小寫字母(a-z)、英文大寫字母(A-Z)、數字(0-9),以及連結號(-)之組合。
- 禁止使用連結號為域名之起始與結束。
- 禁止於第三、第四位元同時使用連結號。
- 禁止申請管理局保留字。
■ 年限
一、新申請:1至10年。
二、續用:1至9年。
■ 續用、凍結、贖回、刪除
一、續用
1. 續用時點:域名到期前,隨時可進行續用。
2. 費用:詳見價格表。
二、凍結
1. 凍結期間:40天。
2. 費用:此期間如需續用域名,以原續用價格計算,詳見價格表。
3. 說明:如域名到期前未續用,域名相關服務終止,且到期日後第8天,該域名會指向Parking網頁(非廣告頁面),直到該域名刪除為止。
三、贖回
1. 贖回期間:25天。
2. 費用:此期間如需續用域名,除支付續用年費外,須另支付贖回行政規費,總費用詳見價格表。
四、刪除
1. 預計於贖回期後進行刪除,惟管理局確切刪除時點無法預知。
2. 域名刪除後,該域名即開放重新申請。
備註:
1. 為配合管理局行政作業流程、政策變動與全球時差,請依上述規定時間,提早辦理域名續用。網路中文得視域名生命週期,將域名指向Parking網頁,以為提醒之用。域名Parking期間,DNS解析功能與信箱功能均會停止。
2. 因故無法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續用者,網路中文仍得協助遞件續用。惟,因此致生之相關損失與費用,網路中文概不負責。
3. 如域名逾期、未如期完成續用者,將面臨DNS停止解析(即網站無法使用)、域名遭刪除、高價贖回等風險。
4. 續用完成與否,以網路中文實際收到續用費用為計。
■ 轉入續用流程
一、轉入步驟(轉入網路中文):詳見 常見問題。
二、費用:至少須續用本域名最低年限,詳見價格表。
三、轉入失敗之原因
1. 域名註冊後未滿60天。
2. 域名過期未繳費,處於凍結期。
3. 域名狀態為禁止移轉(Client Transfer Prohibited)或不正常。
4. 域名已進入爭議或法律程序中。
5. 原註冊商具有正當理由拒絕移轉。
6. 違反該域名管理局之相關規定。
備註:
1. 移轉碼(Auth Code/EPP Key)效力具有時間限制,取得後請盡快辦理相關業務。
2. 少數管理局非使用移轉碼(Auth Code/EPP Key)移轉註冊商,屬特殊移轉流程,請洽網路中文。
■ 轉出流程
一、轉出步驟(轉出網路中文):取得移轉碼後,將移轉碼交給新註冊商。
二、轉出失敗之原因
1. 域名註冊後未滿60天。
2. 域名過期未繳費,處於凍結期。
3. 域名狀態為禁止移轉(Client Transfer Prohibited)或不正常。
4. 域名已進入爭議或法律程序中。
5. 原註冊商具有正當理由拒絕移轉。
6. 違反該域名管理局之相關規定。
備註:
1. 移轉碼(Auth Code)效力具有時間限制,取得後請盡快辦理相關業務。
2. 如管理帳戶內無法點選域名轉出,請洽網路中文。
3. 少數管理局非使用移轉碼(Auth Code)移轉註冊商,屬特殊轉出流程,請洽網路中文。
4. 如該域名確定自網路中文轉出,網路中文將不再擔負該域名聯繫、管理之責,請見諒。
■權利轉讓流程
一、權利轉讓時點限制:域名到期前60天。
二,權利轉讓步驟:詳見 常見問題。
三、費用:詳見價格表。
四、注意事項
1. 如域名申請具資格限制,受讓人亦須符合該資格限制。
2. 如域名申請具資格限制,且須繳驗證件者,須備妥受讓人符合該資格之相關資料,相關資料請參域名申請資格。
五、禁止權利轉讓之情狀
1. 域名狀態非屬正常。
3. 域名過期未繳費,處於凍結期。
2. 域名已進入爭議或法律程序。
4. 違反該域名管理局之相關規定。
■ 資料修改流程
一、資料修改步驟:詳見 常見問題。
二、費用:詳見價格表。
三、禁止資料修改之情狀
1. 域名狀態非屬正常。
2. 域名過期未繳費,處於凍結期。
3. 域名已進入爭議或法律程序。
4. 違反該域名管理局之相關規定。
■ 爭議
一、說明事項
- 網路中文不負責判斷網域名稱之使用是否侵害第三者權益,不介入申請人與第三者之法律訴訟,亦不擔任紛爭調解人。
- 網域名稱如有侵害第三者權益之情事(包括但不限於關於商標、服務標章、商號名稱等之侵害),申請人須負擔網域名稱申請相關受理單位之一切損失(包括名譽損害、人員勞力耗損費用、以及相關訴訟費用等),並代為防禦抗辯。
- 網路中文得依爭議處理機構之決定書、法院判決通知或其他具法律效力之和解書,進行網域名稱之權利移轉,或撤消其網域名稱。
二、適用規則
- 統一網域名稱爭議解決政策(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簡稱UDRP)
- 統一網域名稱爭議解決政策規則(Rules for 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 統一快速暫停機制(Uniform Repid Suspension,簡稱URS)
三、爭議處理機構
- 世界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
- 亞洲網域名稱爭議處理中心(Asian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Center,簡稱ADNDRC)
- 香港秘書處(Hong Kong Office)
- 北京秘書處(Beijing Office)
- 首爾秘書處(Seoul Office)
- 吉隆坡秘書處(Kuala Lumpur Office)
- 替代性紛爭解決論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Forum,簡稱ADR Forum)
- 歐盟替代性紛爭解決機構(Alternative Disputr Resolution .eu,簡稱ADR.eu)
- 阿拉伯爭議解決中心(Arab Center for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CDR)
四、亞洲網域名稱爭議處理中心之爭議處理流程
■ 注意事項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與管理局規定產生歧異,概以管理局規定為準。
本網站之超文字連結非屬網路中文控制範圍,網路中文不負責、不代表或保證任何本網站超文字連結之網站內容(即第三方網站)。網路中文對第三方網站並無贊同或保證之立場,亦不負責或擔保任何連結至第三方網站所引起之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