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爭議
一、說明事項
- 網路中文不負責判斷網域名稱之使用是否侵害第三者權益,不介入申請人與第三者之法律訴訟,亦不擔任紛爭調解人。
- 網域名稱如有侵害第三者權益之情事(包括但不限於關於商標、服務標章、商號名稱等之侵害),申請人須負擔網域名稱申請相關受理單位之一切損失(包括名譽損害、人員勞力耗損費用、以及相關訴訟費用等),並代為防禦抗辯。
- 網路中文得依爭議處理機構之決定書、法院判決通知或其他具法律效力之和解書,進行網域名稱之權利移轉,或撤消其網域名稱。
二、適用規則
-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TWNIC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實施要點
-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與實施要點補充說明
三、爭議處理機構
-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Institute for Information Industry - Science & Technology Law Institute)
- 台北律師公會(Taipei Bar Association)
四、爭議處理流程
-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參見:https://www.twnic.net.tw/dnservice_argue_flow.php
-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參見:https://stli.iii.org.tw/twnic/name.htm
- 台北律師公會,參見:https://www.tba.org.tw/公眾服務/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流程說明/
五、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