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字元、多語系規則
一、開放語系:英文、中文(正體/簡體)
二、語系字元限制
1. 英文字元規定
- 最少4個字,最多63個字。
- 英文字母(a - z)、數字(0 - 9),以及連結號( - )之組合。
- 禁止使用連結號為域名之起始與結束。
- 禁止於第三、第四位元同時使用連結號。
- 禁止申請管理局保留字。
2. 正體/簡體中文字元規定(限UTF8字碼)
- 最少1個字,轉成Punycode後最多63個字。
- 中文、數字(0 - 9),以及連結號( - )之組合。
- 禁止使用連結號為域名之起始與結束。
- 禁止於第三、第四位元同時使用連結號。
- 禁止申請管理局保留字。
- 至少包含一個中文字。
- 禁止正體中文、簡體中文混合使用,即域名須全由正體中文,或全由簡體中文組成。
- 正體中文域名與簡體中文域名互為保留,惟僅能使用該購買之域名(意即申請其中一種中文語系,另一中文語系將被管理局鎖定,不再開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