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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字元、多語系規則


一、開放語系:英文、中文(正體/簡體)

二、語系字元限制

1. 英文字元規定

  • 最少3個字,最多63個字。
  • 英文字母(a - z)、數字(0 - 9),以及連結號( - )之組合。
  • 禁止使用連結號為域名之起始與結束。
  • 禁止於第三、第四位元同時使用連結號。
  • 禁止申請管理局保留字。

2. 正體/簡體中文字元規定(限UTF8字碼)

  • 最少1個字,轉成Punycode後最多63個字。
  • 中文、數字(0 - 9),以及連結號( - )之組合。
  • 禁止使用連結號為域名之起始與結束。
  • 禁止於第三、第四位元同時使用連結號。
  • 禁止申請管理局保留字。
  • 至少包含一個中文字。
  • 禁止正體中文、簡體中文混合使用,即域名須全由正體中文,或全由簡體中文組成。
  • 正體中文域名與簡體中文域名互為核配。申請其中一種中文語系,同時取得並使用另一中文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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