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域名稱先申請先取得的機制,容易吸引不肖人士非法搶先註冊。向來,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 WIPO ﹞便擔負著眾多國家網域名稱的爭議判決,成為仲裁域名所有權的天秤。根據 WIPO 去年的統計,域名爭議受理案件創新高,達 1456 件,比前年增加 20% ,創歷史新高。
網路無遠罘界的同時也帶來許多問題,以搶註他人域名再予以轉售牟利的「網路蟑螂」,令多數知名企業、社會名人避之唯恐不及。如 Disney 旗下卡通人物的中文域名﹝迪士尼 .cn 、白雪公主 .cn 、唐老鴨 .cn ﹞、 世界足球先生候選人之一的英國球星魯尼都是受害者。
搶註域名的事件層出不窮,而全球各國域名管理原則又大異其去趣,往往造成跨國性爭議,需世界級組織以全球的觀點加以仲裁。有鑑於此, WIPO 於 1999 年設立「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 ﹝ UDRP ﹞」,並於 2001 年正式受理案件。目前, WIPO 共有 243 個國家的域名資料,更管理著 47 個國家,和 10 個頂級域名的域名爭議。根據統計,從受理案件開始, WIPO 的仲裁與協調中心共接獲 8350 件爭議,涉及 127 國的當事人及 16000 多個網域名稱。
WIPO 仲裁機構受歡迎也不無道理,尋求一位仲裁委員的費用,不論各國域名,僅需 5 萬 ~10 萬台幣。如此一視同仁的爭議訴訟費用,比傳統的法律流程簡單快速又經濟實惠。也難怪 WIPO 已成為解決網域名稱爭議的國際標準,專門遏止及解決非法搶註的域名,這也是該組織處理域名爭議履創新高的主因。
然而,許多人常常忽略 WIPO 的仲裁,並不具備最終解決效力。意思是說:如果仲裁的一方對結果不服,仍可依法於域名註冊管理機構所在國之相關法令,提起侵權或相關訴訟,以求取回域名。當然,法律圖徑的費用極高,以台灣向歐洲爭回商標加域名的案例來說,一審終結的律師費,可能就高達數百萬之譜,所以,對企業來說,與其事後尋求仲裁或法律圖徑取回域名,事前的準備或部局,顯的更為有效。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http://www.wipo.int/portal/index.html.en
新聞來源:網路中文
新聞標題:越南域名高成長 企業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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